銘傳大學設計學院學生赴日本千葉大學工程學院/九州大學藝術工學部、韓國光云大學交換學習甄選公告
一、設計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依據銘傳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學則40條、出國進修交換學生計畫作業辦法,以及本院學生赴日本千葉大學工程學院、九州大學藝術工學部、韓國光云大學交換學習計畫與甄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凡本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碩士班在學學生,在校學業總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,赴日本學校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二級,或依本校英語能力檢定實施細則所定通過「英語能力檢定」標準者;赴韓國學校具備韓文檢定證書或英文檢定證書或至少2門韓文課程完成證明書者;經學系教師推薦,均可申請交換學習一學年(2023年9月~2024年8月)。
三、2023年4月20日(星期四)中午前,請有意申請同學檢附以下文件,送至院辦公室(M401-1)交給蔡秀玲院秘書,逾期或文件不齊者,皆不受理。
4.學系教師英文或日文推薦信至少一封
5.學生讀書計畫中文+日文(日本學校)/韓文(韓國學校)各一份,亦可以英文替代日文/韓文,字數500~1,500字
6.歷年學業成績單中文+英文各一份(請申請百分比分數成績單)
7.語文能力相關證明
8.其他有利書面審查資料(如作品集、獲獎紀錄、特殊表現~A4,15頁內)
四、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本院網站/最新消息,請逕行下載相關文件表格,若有未竟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,謝謝!
五、聯絡窗口:03-350-7001(學校電話)
1.日本九州大學相關事宜:建築系梁業琦老師,分機3566、3157 (M607)
2.日本千葉大學相關事宜:品設系大鋸智老師,分機5032、3163 (M406)
3.韓國光云大學相關事宜:都防系柯絲婷老師,分機5047、3283 (M408)
4.甄選承辦人:設計學院蔡秀玲院秘書,分機3262、3147 (M401-1)
七、相關法規及計畫